K-1/K-3

K-1/K-3 申请

K-1 申请:

描述:
K-1未婚夫/妻非移民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外籍未婚夫/妻。K-1签证允许外籍未婚夫/妻前往美国,并在抵达后的90天内与其美国公民担保人结婚。随后,外籍人士将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。

K-1 要求:
根据美国移民法,美国公民的外籍未婚夫/妻是已获批的外籍未婚夫/妻申请(I-129F表格)的受益人,该申请用于获得K-1非移民签证,以便前往美国与其美国公民未婚夫/妻结婚。在提交申请时,美国公民和K-1签证申请人必须均合法具备结婚资格,并且此后一直保持该资格。婚姻必须根据美国婚姻举行地所在州的法律合法有效。通常,外籍未婚夫/妻和美国公民担保人必须在过去两年内见过面。USCIS可能会根据极端困难情况,豁免这一要求。

处理流程:

  1. 美国公民担保人必须首先向其居住地所属的USCIS办公室提交I-129F表格(外籍未婚夫/妻申请)。
  2. USCIS批准申请后,申请将被发送至国家签证中心(NVC)进行处理。
  3. NVC会将申请转交给外籍未婚夫/妻申请K-1非移民签证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。

K-3 申请:

描述:
K-3非移民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。该签证类别旨在缩短外籍配偶与美国公民配偶之间的分离时间,允许外籍配偶在海外获得K-3非移民签证并进入美国,等待移民签证申请的批准。K-3签证持有人随后可以向USCIS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。

K-3 要求:
配偶是指合法结婚的丈夫或妻子。美国国务院指出,仅同居关系不符合移民法中的婚姻定义。根据普通法婚姻发生地国家的法律,普通法配偶可能被视为移民法中的配偶。在一夫多妻制的情况下,只有第一位配偶可能被视为移民法中的配偶。2015年6月26日,美国最高法院裁定,根据美国宪法保护的个体自由,所有美国州必须允许同性婚姻。自此,美国移民法承认同性婚姻用于移民美国的合法性。

处理流程:

  1. 美国公民担保人必须首先向其居住地所属的USCIS办公室提交I-130表格(外籍亲属申请)。
  2. USCIS收到表格后,美国公民担保人必须为其外籍配偶及继子女提交I-129F表格(外籍未婚夫/妻申请)。
  3. USCIS批准申请后,申请将被发送至国家签证中心(NVC)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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